mega888 [學。健。表現全接觸] 十宗罪之九:不明確的學習目標

十宗罪之九)不明確的學習目標 ("Learning Objectives? I Thought You Said Burning Directives!")

目標應該是具體的(Specific),可衡量的(Measurable),可與組織的使命相一致(Aligned),可實現的(Realistic)及相關的(Relevant) ,及時的(Timely)(能夠在一個合理的時間框架內完成) 。這些傳統培訓的基石都應納入每個企業體驗學習計劃內。我們愈是"醒目的"(SMARTer),我們的學習方案便會更好。

倘若簡單的說: “我們會讓你們成為更有效的領袖”,未免是過於空泛、模糊的,也許是不真實和不容易衡量。如改寫這句成為:"參與者將學習和演練五種給追隨者授權的方法”,是具體的、可衡量的、與使命相符、現實的,並在數個小時內可以完成。

如果沒有效的、"醒目的"學習目標,企業體驗學習提供者其實是在破壞自己的努力。如果培訓顧問能理解和清楚溝通期望,每個人打做什麼、學習什麼,會有更大的機會達到預期。更重要的是"醒目的"學習目標幫助集中我們的想法,和連接朝著達成這些目標的決定,亦給他們提供必要及優先於其他(例如:課程的樂趣和培訓師的個人偏好)的標準。

我們需要熟悉"改變或變革"的語言,並將其結合到領袖發展的實踐當中,以有效地與其他培訓和界入方法競爭,能識別設計領導力發展特點的專業知識,是至關重要的。即使最熱誠的培訓師和創新的設備(例如,繩索課程),亦根本無法取代"醒目的"目標。

逢星期三上載

圖片來源:互聯網

此文章之主持/專欄作家介紹:鄭志強
《企業軟實力》《學。健。表現全接觸》-鄭志強 - Anthony (社會科學碩士(社會工作)、創業及商業學(榮譽)文學士) 為《企業軟實力》主持 現職培訓機構總監、首席顧問及教練,專責協助客戶員工邁向康盛 (Wellness) / 快樂人生 (Happy Life),促進個人及機構的學習及表現。曾多次到美國、新西蘭、英國、新加坡、菲律賓及台灣出席培訓會議,亦多次於亞洲不同國家/地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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